省直电大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2022-03-11 16:31:57 来源:开放教育中心作者:邱天伟

开放教育各教学班:

根据国家开放大学《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国开学生函〔2021〕14号)文件要求和安徽开放大学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开放教育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皖开大学〔2022〕1号)文件精神,今年我校继续组织参加2021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奖学金类型、奖励对象 

(一)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

奖励对象: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各专业本、专科在籍学生。

截止2021年12月31日,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,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。

(二)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

奖励对象: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各专业本、专科在读学生。

截止2021年12月31日,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,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。

二、奖学金来源及奖励标准

2021年度“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”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,奖励标准为每人1500元。

2021年度“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”由安徽电大专项拨款,奖励标准为每人500元。

三、奖学金推荐名额

1、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、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两种类型奖学金之间不能同时兼得。

2、我校本次共分得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名额4人,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候选人名额1人。

四、评选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、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品德优良,行为规范。

2、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努力,锐意进取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其他各项活动,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,并在学习中善于合作、乐于帮助和带动他人共同学习。

3、入学一年以上,已获得毕业总学分40%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(不包括补修课程学分)。已经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,需再获得30%以上的课程学分。

4、学习成绩优良,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。(所有统计成绩均按照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正考成绩)。对某些必选修科目成绩以优、良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等方式评定的,统一按以下方法换算分数:优 100分、良80分、中等70分、及格60分。

5、在读期间获得国家、省(部)级、市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奖励,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,不受奖学金分配名额限制。(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、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,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、办、厅(局)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、五一劳动奖章、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奖项也视为省级奖励。)

在读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者,参评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,并不受名额限制。(市级奖励是指市级党委、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;市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、办、局等部门授予的市级劳动模范、五一劳动奖章、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也视为市级奖励。)

(二)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,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

1、积极参加学校教学、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,学习中善于合作、乐于助人,获得过国家开放大学、安徽开放大学或本校相应奖励。

2、克服工学矛盾,学以致用,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,在读期间获得所在单位的相关奖励。

以上两条,均以正式颁发的奖状、证书为准。

(三)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加本次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、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评选。

1、在校学习期间,因违规违纪,受到学校、单位或公安机关的处分和处理的(包括在考试中的违纪处理)。

2、学习态度不端正,在平时作业、实践环节、论文、考试中弄虚作假,并造成恶劣影响的。

3、考试科目中有不及格的。

五、评选程序

按评选条件的规定,本次我校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、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评选范围只针对20春、20秋、21春三个年级本专科各专业在读开放教育学生,下文所称“专业”,均特指这三个年级,同一专业不同学历层次及同一专业不同方向按不同专业对待。

(一)本次评选工作分三轮进行:

第一轮、个人网上申请:学生根据评审条件,登录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网站(https://t.hk.uy/aPKu)自行申请。

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24日(超过时间不申报视为放弃)。

第二轮、专业之间评选:本轮评选工作主要是评审小组对申报候选人的进一步评选。由于评选对象均为不同专业学生,成绩无可比性,故按照以下原则进行:

1、以所获奖励层次更高者优先。

2、奖励层次相同者,以获得奖励数更多者优先。

3、以上条件均相同者,以所在专业人数多者优先。

4、获奖等次按如下原则确定:a、国家开放大学各类奖项,b、安徽开放大学各类奖项,c、本校及所在单位各类奖项。

5、校评审小组按上述有关要求,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审查,最后确定5名人选,并将条件优先的前4名作为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,其他同学作为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候选人(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获得者需另行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)。评选结果通过省直电大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,接受社会监督。

六、评选工作要求

(一)各相关辅导员及专业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奖学金评选工作,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选。

(二)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宣传,发挥奖学金引领和激励作用,扩大奖学金的社会影响,使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本次奖学金评选工作。

(三)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,规范操作程序,切实加强对奖学金的评审、发放等各环节的跟踪监督,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,以取得实效。

(四)为保证评选试点工作的公正严肃,防止出现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现象,我校均设立举报电话,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。

举报电话:62698285

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

2022年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