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直电大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2020-03-18 22:59:10 来源:作者:

根据皖电大学[2020]1号《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奖学金类型、奖励对象 

(一)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

奖励对象: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各专业本、专科在籍学生。

截止2019年12月31日,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,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。

(二)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

奖励对象: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各专业本、专科在读学生。

截止2019年12月31日,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,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。

二、奖学金来源及奖励标准

2019年度“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”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,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。

2019年度“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”由安徽电大专项拨款,奖励标准为每人500元。

三、奖学金推荐名额

1、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、安徽电大奖学金两种类型奖学金之间不能同时兼得。

2、我校本次共分得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名额4人,安徽电大奖学金候选人名额2人。

四、评选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、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品德优良,行为规范。

2、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努力,锐意进取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其他各项活动,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,并在学习中善于合作、乐于帮助和带动他人共同学习。

3、入学一年以上,已获得毕业总学分40%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(不包括补修课程学分)。已经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,需再获得30%以上的课程学分。

4、学习成绩优良,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。(所有统计成绩均按照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正考成绩)。对某些必选修科目成绩以优、良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等方式评定的,统一按以下方法换算分数:优 100分、良80分、中等70分、及格60分。

5、在读期间获得国家、省(部)级、市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奖励,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,不受奖学金分配名额限制且可适当放宽第二条第三、第四款中所列条件要求。

省(部)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、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,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、办、厅(局)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、五一劳动奖章、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奖项也视为省级奖励。

(二)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,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

1、积极参加学校教学、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,学习中善于合作、乐于助人,获得过国家开放大学、安徽省电大或本校相应奖励。

2、克服工学矛盾,学以致用,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,在读期间获得所在单位的相关奖励。

以上两条,均以正式颁发的奖状、证书为准。

(三)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加本次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、安徽电大奖学金评选。

1、在校学习期间,因违规违纪,受到学校、单位或公安机关的处分和处理的(包括在考试中的违纪处理)。 

2、学习态度不端正,在平时作业、实践环节、论文、考试中弄虚作假,并造成恶劣影响的。    

3、考试科目中有不及格的。

五、评选程序   

按评选条件的规定,本次我校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、安徽电大奖学金评选范围只针对18春、18秋、19春三个年级本专科各专业在读开放教育学生,下文所称“专业”,均特指这三个年级,同一专业不同学历层次及同一专业不同方向按不同专业对待。

(一)本次评选工作分三轮进行:

第一轮、个人申请班级内评选:各专业相关辅导员,按上述“评选条件”之要求,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,班级内进行第一轮评选,选出1名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,于3月27号前,将以下准备好的评选材料上交相关责任人。(超过时间不报视为放弃)。

1、2019年度奖学金申请表(一式两份,空白表见附件)。

2、奖学金申报者成绩单,该成绩单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,同时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和选修课程平均成绩以及已修学分。(打印网址:http://jw.ahtvu.ah.cn/prtvu/pages/common/frameset.jsp)

3、奖学金申报者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,原则上,无证书原件者,奖励事实不予认定。

4、奖学金申报者的两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(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,另一张背面注明省校名称、分校名称、班级名称及学生姓名)。

5、候选人事迹介绍。事迹介绍要求字数在2000字以上,主要应包括:电大在读期间突出的学习表现、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及所获奖励情况等(要求有具体事例)。

第二轮、专业内评选:各相关专业责任人在对各班级上报材料进一步核实的基础上,在本专业内进行第二轮评选,评选原则如下:

1、获得奖励层次高者优先。

2、获得奖励层次相同者,以获得奖励数更多者优先。

3、奖励层次、数量相同者,以必修课平均成绩与选修课平均成绩之和更高者优先。

各相关专业责任人依照上述评选要求,在本专业内评选产生1-2位相应候选人,并于3月31日前将评选结果报送评审小组。各专业责任人须对成绩严格把关,重点核实有无按本班级教学计划规定,按期完成课程学习,及必选修课程平均成绩是否按正考成绩,各专业责任人须认真填写“省直电大2019年度奖学金专业责任人评审登记表”,并将候选人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一并按期上报评审小组,文件名请注明本人姓名及专业名称。 

第三轮、专业之间评选:本轮评选工作主要是评审小组对各专业产生的候选人的进一步评选。由于评选对象均为不同专业学生,成绩无可比性,故按照以下原则进行:

1、以所获电大奖励层次更高者优先。

2、奖励层次相同者,以获得奖励数更多者优先。

3、以上条件均相同者,以所在专业人数多者优先。

4、获奖等次按如下原则确定:a、国家开放大学各类奖项,b、省电大各类奖项,c、本校及所在单位各类奖项。   

5、校评审小组按上述有关要求,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审查,最后确定6名人选,并将条件优先的前4名作为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,后2名作为安徽电大奖学金候选人,(分别填写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、2019年度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)。并通过省直电大校园文化网公示五天,接受社会监督。

六、评选工作要求

(一)各相关辅导员及专业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奖学金评选工作,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选。

(二)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宣传,发挥奖学金引领和激励作用,扩大奖学金的社会影响。,使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本次奖学金评选工作。

(三)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,规范操作程序,切实加强对奖学金的评审、发放等各环节的跟踪监督,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,以取得实效。

(四)为保证评选试点工作的公正严肃,防止出现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现象,我校均设立举报电话,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。

举报电话:62698285

 

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

2020年3月18日

 

附件:申请表